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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普汇中金供应链管理(陕西)有限公司增加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业务的批复

索引号: ZDDBG214876 发文字号: 陕交函〔2015〕796号
发布机构: 公文时效: 有效
名称: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普汇中金供应链管理(陕西)有限公司增加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业务的批复
主题分类: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: 2015-11-16

西安市交通运输局:

你局《关于台港澳法人独资企业普汇中金供应链管理(陕西)有限公司申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请示》(市交字[2015]77号)收悉。经研究,批复如下:

一、同意由普汇房产服务(香港)有限公司投资的普汇中金供应链管理(陕西)有限公司扩大经营范围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业务。

二、经营范围:道路普通货物运输。

三、经营规模:2辆厢式货车。

四、经营期限:12年。

    其他手续请按《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》及有关规定办理。全部手续办妥后,请将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报我厅备案。


此批件有效期为6个月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9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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