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普汇中金供应链管理(陕西)有限公司增加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业务的批复
索引号: | ZDDBG214876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5〕796号 |
发布机构: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普汇中金供应链管理(陕西)有限公司增加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业务的批复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5-11-16 |
西安市交通运输局:
你局《关于台港澳法人独资企业普汇中金供应链管理(陕西)有限公司申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请示》(市交字[2015]77号)收悉。经研究,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由普汇房产服务(香港)有限公司投资的普汇中金供应链管理(陕西)有限公司扩大经营范围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业务。
二、经营范围:道路普通货物运输。
三、经营规模:2辆厢式货车。
四、经营期限:12年。
其他手续请按《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》及有关规定办理。全部手续办妥后,请将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报我厅备案。
此批件有效期为6个月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5年9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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